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要求,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我省循环经济发展需要,为切实做好政策研究、业务咨询、项目评审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我委拟公开征集循环经济专家库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评估(咨询、设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业公开征集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领域
1、区域循环经济:区域内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化
2、工业循环经济: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业固废及废气、废水、废渣的回收与综合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
3、农业循环经济:农业领域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循环化、废弃物处置资源化;农、林、牧、渔等农业循环经济体系和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
4、再制造: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再制造
5、资源综合利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电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回收利用
6、其他:熟悉循环经济领域的相关经济、法律、技术经济评价。
三、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参与循环经济政策研究、循环经济项目和技术评审的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精通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相关研究成果或行业业绩,熟悉循环经济发展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四)个人自愿,接受统一管理。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湖南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和重大事项研究,为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二)把握国内外循环经济发展领域的最新技术动态和政策取向,协助推进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
(三)参与循环经济顶层设计,为循环经济发展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先进经验的宣传培训提供支持。
(四)参与循环经济各类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的评审和工作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省发改委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征集程序
(一)循环经济专家库入库专家可采取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湖南省循环经济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一式三份,该表可从省发改委网站下载),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培训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述申报资料(附电子版)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循环经济协会。 (二)省循环经济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预审后,我委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和筛选。
(三)经审核和筛选的专家,颁发湖南省循环经济专家聘书,聘期三年。专家库以动态方式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联系人:刘志超(18874287988) 0731-85715591
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号省有色金属研究院综合楼201室
电子邮箱:195285347@qq.com
湖南省发改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