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市场调节价比重提升至99.35%

发布日期:2018-0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20周年

湖南市场调节价比重提升至99.35%

湖南日报4月28日讯(记者 邓晶琎)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日。今天,省发改委组织价格管理工作人员走上长沙街头,为市民宣传价格法规知识及相关政策。

民用天然气是市场调节价还是政府定价?居民用电用水价格标准怎样?湖南的物价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如何?活动现场,不少市民纷纷驻足向工作人员咨询价格法规政策。

目前,我省形成了以《价格法》和《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等“一法四条例”为主体,各项价格规章和专项价格管理办法相配套的价格法制体系。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优化办主任陈永实介绍,近年来,我省坚持“放管服”,持续深化价格改革,放开竞争充分的12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政府定价约150亿元。共取消、停征、降标271项收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86亿元。按照价值量测算,我省市场调节价比重显著提升,占99.35%;政府定价比重仅占0.65%。

20年来,全省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60余万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万件;实施经济制裁38.22亿元,其中退还用户21.11亿元,没收14.67亿元,罚款2.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