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审批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改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湘交函〔2017〕672号)、《关于报送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事项核准申请材料的函》(湘交函〔2017〕797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3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029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7〕70号、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湘咨评〔2017〕236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政策精神和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战略部署,按照规划加快湘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提高水运综合效益,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满足腹地货物运输快速增长需求,更好地服务沿江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
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如下:
按1000吨级航道等级标准对湘江衡阳湘祁枢纽至蒸水河口140公里航道进行整治。按1000吨级航道等级标准扩建湘祁枢纽二线船闸。同步建设归阳、粮市、柏坊、土谷塘、衡南5处航道站,建设祁东、常宁、衡南、衡阳4处海事处,建设衡阳航政执法大队(与衡南航道站一并建设),建设土谷塘锚地管理区。同时,配套建设航标等相应的支持保障系统。
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吨级货船。航道尺度为湘祁枢纽至松柏段2.4米×60米×34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松柏至蒸水河口段2.4米×60米×480米。湘祁枢纽二线船闸有效尺度为180米×23米×4米(长×宽×门槛水深)。
三、本项目由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624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和省交通运输厅在水运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中安排。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勘察设计采取委托招标形式,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可以采取自行组织招标。
六、请你厅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下阶段要继续优化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同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水工工程的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湘江生态和环境,把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七、请你厅严格执行《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5〕58号)、《湖南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15〕49号)、《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