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准〈S508湘阴县樟树至羊谷脑公路及樟树港湘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岳发改〔2017〕435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7〕854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162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112号、省水运管理局湘水运航道〔2017〕194号、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湘咨评〔2017〕41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湘阴县交通运输条件,构建湘阴县南部地区东西向快速交通通道,推动当地资源开发,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S508湘阴县樟树至羊谷脑公路(含樟树港湘江大桥)工程。
二、本项目起于湘阴县樟树镇炉力塘,与在建的湘阴县武警长沙直升机场进场公路相接,往西新建樟树港湘江大桥跨越湘江,经岭北镇仁寿村、大荆村,止于湘阴县与益阳市赫山区交界处的羊谷脑,终点与在建的S101湘阴新泉至望城乔口公路相接,并顺接在建的赫山区牌口至欧江岔公路。本项目路线全长9.18公里,其中新建樟树港湘江大桥长2153米。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6米。樟树港湘江大桥主桥桥宽22米,引桥桥宽18.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大桥通航等级为Ⅰ(3)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湘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66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岳阳市和湘阴县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局部路线方案及桥梁设置方案比选,做好新建桥梁防洪影响评价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风险、节省工程投资。
(二)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