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G353慈利万福至甑山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慈发改〔2016〕62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6〕591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7〕149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7000031号、省水运管理局湘水运航道〔2017〕219号、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湘咨评〔2016〕第73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慈利县交通运输条件,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推动当地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G353慈利万福至甑山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慈利县万福,顺接常张高速公路慈利东互通,下穿焦柳铁路后,绕过木鱼沟水库,经下地坪南侧,新建琵琶洲澧水大桥,经卓家台、慈利四中,止于甑山,与拟建的G353慈利至张家界城区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0.07公里,其中国道G353段长9.47公里,对接常张高速慈利东互通的接线长0.6公里。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慈利县澧洲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322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张家界市和慈利县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城乡规划,深化局部路线方案及桥梁设置方案比选,做好新建桥梁防洪影响评价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风险、节省工程投资。
(二)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