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探索推进建立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人大监督发力 国资管理升级

发布日期:2018-05-14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对地方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好这项改革举措,全国人大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有关国有资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都要建立报告制度,全国地市一级今年也要争取建立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年要实现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地方全覆盖。

  2018年5月7日至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在河北石家庄召开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目前,部分地方已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章立制,开展了人大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实践,加强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经验,为国有资产全口径监督制度筑牢了基础。

  广泛调研 摸清底数

  国有资产的家底如何?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一家企业多个部门管,不同管理部门计算出的资产总额往往不一致,资产统计数据交叉和遗漏同时存在……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多头管理和统计难等问题,是全国普遍面临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全国多地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调研组,先后到河北省国资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召开座谈会,对交通厅、林业厅、水利厅、农业厅等12个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书面调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赵文海说,从2016年开始,河北省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

  据介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河北省级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资产总量、资产授权、产权构成、政策规定等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通过调研,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掌握了河北省国有资产的大致家底和管理现状。

  为了把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深做实,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拓展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研发出了国有资产监督功能模块,先期把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联网监督系统,建立了近三年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对这两类国有资产信息的网上查询、分析功能,已在今年4月底上线试运行。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就牵头组织陕西省国资、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延长集团等5个省属大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

  “近几年,我们连续跟踪调研,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层次、管理体制的基本情况,我们还将国有资产监督列入预算工委的日常工作,并与国有资产审计整改相结合,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乔军说。

  在山东青岛,由于国有资产分布范围广,规模体量大且涉及行业比较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采用了全面部署自查、深入走访座谈和运用财务报表汇总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

  “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走访10家市直企业、5户行政事业单位,实地察看资产状况;先后召开9次有20余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总计100余人次参加的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建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预算审查处副处长黄艳美告诉记者,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目前已初步掌握青岛市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积极探索 稳步试点

  为尝试探索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制度,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试点工作,为制度的制定提供了试点样本。

  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和国资委、财政厅、人社厅等17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这次专题询问,对于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巡视员高艳说。

  据介绍,2017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6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104%,国有经济总体运行质量创近3年来的最好水平。

  2016年9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就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采取不定题、不定人、不回避、不看稿的方式,安排省政府一名分管副省长及省国资委、财政、发改、人社、工信、国土6个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受询问。

  “短短两个多小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开门见山、直击要害,就群众关切和国有资产管理的重难点问题发问。”乔军说,“分管副省长当场表态,要充分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省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及时建立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信息通报、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办法,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政府及组成部门负责、审计部门督促的工作合力。”

  2017年5月,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省长李谦所作的《河北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河北省人大财经委提交了书面调研报告,首次实现了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情况。

  据介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厅将会议审议意见和财经委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转政府研究办理,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办法制定提供了全过程试点样本。

  建章立制 促进长效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是一道重要防线。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大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一些地方已出台了相对应的制度和办法。

  2014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将市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报告范围。2015年,青岛市建立了地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向人大报告制度。截至目前,青岛市政府已分别连续三年和两年对两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川省绵阳市2014年11月出台了《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提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明确了市政府、市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大财经委各自的职能职责,明确界定国有资产及其监督范围和监督重点,初步建立了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制度。

  “办法提出,重大的国有资产处置、投融资事项的处理,国资委先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再由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近年来我们累计审查政府重点报告事项18项。”四川省绵阳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加勇说,“同时,市政府每年度和每季度,都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以《国资简报》的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阅。”

  内蒙古自治区在2015年11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制度》,明确界定了国有资产的范围,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届至少两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资监管工作情况,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对国有资产监管情况实施监督。政府每年编制国有资产负债表,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充分发挥了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高艳说。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周俊介绍,海南省2017年9月出台的制度规定,政府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报告之前,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议意见,以提升审议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9月出台了《河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从政府报告的内容和重点,人大监督的重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全面制度性安排,规定实行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日常报告与重大事项报告相结合的报告方式。

  办法规定,河北省人大将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重点监督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决策和部署执行情况,省政府履行出资和监管职责等12类情况。

  据了解,从今年起,河北省所有设区市政府都将就此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截至4月底,河北省11个设区市全部出台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市级层面全覆盖,目前正在组织向县一级拓展。

  “通过建立省和设区市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不仅对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全覆盖’,而且对国有资产清查实现‘全口径’,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并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上发挥重要作用。”赵文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