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化解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全面取缔“地条钢”生产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地条钢”生产具有较大的反复性、隐蔽性。为坚决防范“地条钢”在我省死灰复燃,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地条钢”生产企业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内容
新增“地条钢”生产企业或已取缔的“地条钢”死灰复燃企业。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有明确线索的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举报人应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731-89991065
0731-88955379
邮箱:495864145@qq.com
137190329@qq.com
举报受理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三、奖励办法
1、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的奖励;
2、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
3、集体举报的,共同分享举报奖金。
欢迎全省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并对各级政府防范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以及取缔“地条钢”工作进行监督。此有奖举报公告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