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价商〔2018〕283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委(局)、国土局、灌区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5号)要求。现将《湖南省2018-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2018-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bte365网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