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环资〔2018〕313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有关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32号)等要求,为深入推进用能单位节能改造、促推资源循环利用进程、促进绿色发展,我委拟于近期面向全省开展节能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十佳案例征集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改造典型案例
(一)领域范围。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大型商业体、酒店等场所综合节能改造,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
(二)技术要求。推荐案例应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节能改造单位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和水平达到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案例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原创性,同时示范性强,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荐节能改造案例应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一)征集范围。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利用以及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典型案例。
(二)评选要求。应征推荐案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标准;案例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技术适应性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可复制且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案例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对应的典型案例推荐表,同时提交案例的相关技术评价、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附电子版,纸质资料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发改委资环处(中栋237室)。
联系人:吴哲华 文 戈
联系电话:0731-89991084 0731-8999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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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